涉县鹿头乡青宇线及沿线四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
招标公告
项目编码:HYDL-2023-016
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涉县鹿头乡青宇线及沿线四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涉县鹿头乡人民政府 ,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本项目为涉县鹿头乡青宇线及沿线四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,本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墙面粉刷、残垣断壁修整清理、垃圾渣土清理、杂草清理等。
工期20日历天,质量要求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,并达到合格标准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准许范围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;
3.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请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 8:30 时至 11:30 时,下午 14:00 时至 17:00 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涉县行政综合楼背后骏怡连锁酒店一层办公室持营业执照(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、税务登记证(副本)(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)、开户许可证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(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)等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(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)购买招标文件。
4.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,售后不退。
5. 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23年06月25日下午15点 00分,地点为:涉县鹿头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。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涉县宏远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,因轻信其他组织、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,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。
7. 联系方式
招标人:涉县鹿头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:涉县宏远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 址: 涉县鹿头乡 地 址: 涉县骏怡连锁酒店一层办公室
联系人:徐志兵 联 系 人: 穆楠
电 话: 15075069256 电 话: 16682087656